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湖南是一个多民族的省份,有汉、土家、苗、侗、瑶、白、回、壮、维吾尔等50余个民族。少数民族中世居人口比较多的有11个,即土家、苗、侗、瑶、白、回、壮、维吾尔、满、蒙古和畲族,因工作调动、婚姻家庭关系而迁入的少数民族有40余个,即布依、彝、黎、佤、仫佬、哈尼、藏、朝鲜、傣、拉姑、水、土、高山、锡伯、纳西、毛南、布朗、僳之、景颇、吉诺、京、善米、羌、塔塔尔、克孜、哈萨克、俄罗斯、门巴、鄂伦春、珞巴、东乡、达斡尔、德昂、独龙、怒、保安、裕固族等等。人口在一百万以上有的:土家族、苗族。人口在10万以上的有侗族、瑶族、白族。其它少数民族人口均在10万以下。
湖南各民族的历史源远流长,除古称“华夏”的汉族是湖南的古老民族外,苗族、土家族、侗族、瑶族等也是自古以来就长期生息在湖南境内的民族。回族、维吾尔族等少数民族则是从外省迁入湖南的。各少数民族有自己的民族语言、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。
根据2005年湖南省最新人口普查数据,目前湖南少数民族人口有680万人,占总人口的10.76%。主要分布在湘西、湘南和湘东边远山区,其余的人口分散杂居或聚居于全省各地:如武陵山和雪峰山以西的山区聚居着95%以上的土家族和苗族人口。贵州高原余脉和雪峰山以西的山区,聚居着96%以上的侗族人口。湘桂、湘粤边界之间的山区是瑶族人口的主要居住地域。
湖南少数民族的分布基本格局是西部多、东部少;山区多、平原湖区少;农村多、城市少。主要特点是:
(1)分布范围广。全省14个地州市,及其125个县、市、区都有少数民族人口。14个地州市中,少数民族人口在100万以上的有自治州和怀化地区,占全省少数民族的59%。30~70万人的有张家界、常德、邵阳、永州四个地市;1~10万人的有郴州、长沙、益阳三个地市;其它大都分布在怀化的通道侗族自治县、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、麻阳苗族自治县、芷江侗族自治县、新晃侗族自治县,以及邵阳市的城步苗族自治县、湘南的江华瑶族自治县等7个自治县之中。此外,还有会同、绥宁、江永、慈利、石门等五县的少数民族人口都超过了该县总人口的50%。
(2)大杂居、小聚居。湖南少数民族人口分布主要是各民族交错杂居,但在一定区域内又相对集中。从14个地州市来看,少数民族人口占该区域人口比例,占20%以上的有自治州,张家界、怀化。占5~10%的有永州、常德、邵阳,其它地市都在1%以下。
(3)从10个世居的少数民族区域分布情况看,土家族主要聚居在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的永顺、龙山、保靖、古丈、吉首、泸溪、凤凰和张家界市的永定区、桑植、慈利及石门等县(市、区)。苗族主要聚居在凤凰、花垣、吉首、泸溪、保靖、古丈、城步、靖州、麻阳、绥宁等县市。侗族主要聚居在通道、新晃、靖州、芷江、会同、绥宁等县。瑶族主要分布于江华、江永、篮山、宁远、道县、新田、双牌、郴县、桂阳、资兴、宜章、汝城等县市,以及永州、郴州、怀化、邵阳、衡阳、株洲等,是我省少数民族中分布最广泛的地县、市。回族主要分布在桃源、汉寿、隆回、桃江、鼎城等及常德、长沙、衡阳、株洲、湘潭、岳阳等城市。壮族主要聚居在江华县。维吾尔族聚居在鼎城区、桃源县、汉寿县。蒙古族主要分布在桑植县。畲族主要聚居在桂东县等。

民族自治州、县
到1995年,全省设置民族自治州一个,民族自治县7个,它们是: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,1959年设置,少数民族人口170.24万人(其中土家族89.26万人,苗族79.79万人),占全州人口总数的68.8%。辖8县(市)。城步苗族自治县,1956年10月设置,少数民族人口14.2万人,占全县总人数的57.1%;江华瑶族自治县,1955年11月设置,少数民族人口25.17万人,占全县人口总数的58%;麻阳苗族自治县,1988年10月设置,少数民族人口26.46万人,占全县人口总数的76.7%,新晃侗族自治县,1956年12月设置,少数民族人口20.9万人,占全县总人口的84.4%。芷江侗族自治县,1986年9月设置,少数民族人口19.8万人,占全县总人口的58.4%;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,1987年2月设置;通道侗族自治县,1954年设置,少数民族人口17.54万人,占全县总人口的82.8%。
散居民族乡
依照我国宪法规定,在相当于乡的少数民族聚居或2个少数民族居住的地方建立民族乡。它不是一级民族自治地方,是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重要补充。为贯彻国家院1956年7月关于《建立民族乡若干问题》的指示,1956年湖南省共建立民族乡22个。1983年省民委在省政府领导厂进行了民族识别,恢复民族成分的工作。至1989年底全省共建75个散居民族乡。民族自治地方和继续享受民族自治地方待遇的民族乡11个、继续享受民族自治地方待遇的地方1处3乡。
主要少数民族
土家族 自称“毕兹卡”。历史悠久,清朝以来开始用“土家”称谓。据1990年全国人口普查统计,该族在湘有179.49万人。主要分布在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的永顺、龙山、保靖、古丈、凤凰、吉首、泸溪,以及张家界市的桑植、慈利等县市,是我省人口最多的少数民族。古代巴人是土家族的先民。清朝时对土家地区实行改土归流,即废除土司制度,代以流官。这是政治和经济制度方面的一次重大的变革,是该地区进入封建社会的主要标志。对土家社会的政治经济发展都起了重要作用。从此汉族地区先进的生产技术进入土家族聚居地区。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土家族的民族成份未得到确认, 1956年党和政府组织了数次调查,于1956年确定了土家族的民族成份。经国务院批准,于1957年建立了土家族苗族自治州,使土家族人民实现了当家作主的自治权利。土家族有本民族的语言,属汉藏语系藏缅语族,目前除比较偏远的、交通不便的少数民族聚居区外,绝大部分通用汉语。土家人民有光荣的革命传统。1935年红军长征时,许多优秀的土家子弟参加红军。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,曾建立湘鄂西革命根据地。
苗族 我国最古老的民族之一。自称“仡雄”,“果雄”(汉语记苗音)。据1990年全国人口普查统计,湖南苗族有156.90万人。主要分布于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各县市、怀化地区的麻阳苗族自治县、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、邵阳地区城步苗族自治县等地。其族源历来说法不一,有“三苗说”、“非三苗说”和“人说”、“蛮说”。近现代以三苗说为多数。距今四五千年左右,尧、舜、禹时代,在江淮之地有三苗,其始祖为蚩尤,始曾活动于黄河流域,三苗时迁徒于长江中游。《战国策、魏策》“昔者三苗之地,左彭蠡之波,右洞庭之水。”秦时称“黔中蛮”,后称长沙武陵蛮。自宋代的文字史料中己出现了“苗”为单一民族的称谓。从现代苗族的风俗习惯,以及近年来出土文物中,也可说明现代苗民是三苗之后,三苗与苗族是一脉相承。与三苗同时代的还有蛮、濮等部落集团,在长期杂居中,有分化也有融合。由于苗族居住分散,依据服饰不同,历史上又有“红苗”、“青苗”、“黑苗”、“白苗”、“花苗”五大支系。据记载,苗族社会长期“无君长,不相统属”。民间有自发的“议榔”组织,负责对民族内部进行管理。苗族有自己的语言、属于汉藏语系苗瑶语族苗语支。建国前无文字。1958年创制了苗文方案,并逐步推广实施。苗族喜聚族而居,以自己智慧创造出了丰富多彩的物质和精神文化。
侗族 自称“干”、“更”或“金”。(汉语记侗音)。据1990年全国人口普查,湖南侗族有74.90万人。侗族先民秦称“黔中蛮”、汉称“武陵蛮”、“溪蛮”。魏晋南北朝称为“僚”,唐以后称为“仡伶”、“仡佬”、“仡伶”。宋以后有“峒人”、“洞民”、“峒蛮”之称。关于其族源有“土著说”、“百越说”。多数史料认为,侗族先民为百越中的骆越,或干越的后裔。当百越消失后,魏晋南北朝时出现“僚人”、“乞伶”,明史有明确记载“侗也僚类”。侗族至今保留了较多骆越人的习俗和文化。侗族主要分布在今湘黔桂三省(区)交界之处。还有少部分在鄂西、黔西等地。由于侗族长期生活在西南的崇山峻岭之中,自然阻隔,与外界交流甚少,封建统治者难以长驱直人,闭塞的环境使侗族地区经历了漫长的原始氏族社会。原始社会解体后,直接进入封建社会,未经奴隶社会发展阶段,经济长期发展缓慢,并保留较多原始民族社会的遗迹。其语言属汉藏语系壮侗语族侗水语支系。侗族文化有浓郁的原始文明的色彩,又有令世人称奇的民族建筑如鼓楼、风雨桥等,在中国和世界建筑文化中占有一席之地。其手工艺品、服饰、侗锦、雕刻,装璜等都十分精美别致、独特。其民族擅长歌舞,有丰富的民间文学、民间音乐,侗族大歌曾轰动巴黎,被称赞为是最有魅力的复调音乐,震撼了世界乐坛。

瑶族 历史悠久,聚居于永州市,集中于江华瑶族自治县,湘西、湘西南也有散居的瑶族。据1990年全国人口普查全省有46.07万人。湘南瑶族自称“敏”、“勉”、“尤”(汉语记瑶音)。关于瑶族族源说法不一,有的认为是源于古代“荆蛮”,与盘瓠有渊源关系。隋唐时称莫瑶,宋以后统一称为瑶族。有的说瑶族既有长沙武陵蛮之后,又有土族部落集团,还有山越、莫瑶蛮之成份。由于承继的始祖或因居住地不同,瑶又区分为“过山瑶”、“盘瑶”、“顶板瑶”、“平地瑶”、“花瑶”、“红瑶”等。其语言属汉藏语系苗瑶语支系。是小集居,大散居,各地语言有较大差异。由于大都居于偏远山区,社会发展缓慢,原始社会解体后,直接进入封建社会。原始文化遗迹较多。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获得较快发展。其有丰富的民间文学、民间工艺、能歌善舞。著名的盘王大歌,是还盘王愿时又歌又舞的祭把活动,是流传最为广泛、影响深远、内容丰富,有很强艺术魅力的民间艺术。还有丰富多彩的民间手工艺品,如刺绣、挑花、编织印染等。该族人民尊崇盘瓠为祖先,信奉龙犬,是一种图腾和祖先崇拜相结合的原始宗教信仰。另外还有对“梅山神”、“曹神”以及天、地、风等多神崇拜。
白族 自称“白伙”、“白子”、“白尼”,也称“民家”。唐宋史籍曾称“白蛮”、“河蛮”等。1956年正式确定为白族。湖南白族是宋末元初由云南大理迁过来的。现有11.48万人(据1990年人口普查)。主要聚居于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桑植县。1251年蒙古大汗派军队进攻南宋,一方面从河北、河南进攻,另方面又从大理招兵二万多人,大部分为白族,随蒙军进广西、长沙、武汉攻下南宋后,一部分白族人返回云南,另部分流落今桑植县定居。1984年6月经批准,恢复其白族成分。白语属汉藏语系藏缅语族彝语支,有丰富的民间文学、音乐、戏曲、舞蹈,仗鼓舞是典型民族舞。该族视白色为最美,穿白衣,男子戴五尺、七尺或九尺长的白头巾,穿白色布汗衣,脚穿白布袜。女子脚缠白色裹带。信仰本主,每村都有本主庙或祠堂,供奉本主神像,此外还信奉佛教。
回族 又称回回、回民。回族在全省是居住最为分散而又最为广的民族。其中比较集中聚居的是常德和邵阳、长沙三市。据统计,湖南省有回族93583人。先后建立了4个回族乡。13个回族村。据史料载,湖南省回族于明洪武元年(1368)因征调和用兵进湘的,入湘的有两支,一支从北京南下,另一支从南京沿江而上,落籍于长沙、邵阳和常德。后随着商业贸易的发展,不断有外地回族迁入,分散于三湘大地。六百余年来,回族与其它兄弟民族和睦相处,共同开发建设三湘。回族继承了善于商贾的优良传统,对湖南的商业手工艺发展作出了可贵的贡献。迁湘之初,以阿拉伯语、波斯语和汉语同时使用。由于长期与汉族杂居,现在己惯用汉语,少部分回民仍用阿拉伯语念《古兰经》。继承古老的伊斯兰文化,有丰富的民间文学、民间艺术和习武传统。信奉伊斯兰教,在清真寺举行各种宗教活动。
壮族 自称“布越”、“壮人”。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统一称“壮族”。湖南壮族有20918人,主要分布于湘西、湘南,集中于江华瑶族自治县。壮与布衣、傣、侗等族同源于古代百越人中一支。南宋称僮人,壮丁,明清时有依、少、食之称。湘南壮族大部分于元末明初由广西、南宁、桂林等地迁入。系汉藏语系北侗语族北泰语支。 1956年创制了用拉丁字母拼音的壮文。具有丰富的民族文化,善歌舞。如著名的“春堂舞”、“采茶舞”。有手工精湛的壮锦、织绣等。其信仰是祖先崇拜和自然崇拜。祖先崇拜祖母神,反映了母系氏族社会的遗存。自然崇拜是多神崇拜,风、雨、雷、电、山神、树神、土地神等,处于万物皆有神的原始宗教信仰阶段。
维吾尔族 维吾尔为湖南人数较少的少数民族之一。该称谓既是他称,又是自称,含有团结、联合之意。据1990年统计在湘维吾尔族有5794人。湖南维吾尔族来自新疆。据史料载:宋代维族原为哈勒的后裔,为西域回部族。属南昌国,元时属蒙古。哈勒是元太祖成吉思汗统帅下的一支伊斯兰军的首领。公元1227年,他率军进入甘肃、宁夏一带,由于哈勒作战英勇,被元太祖铁木真封赏,其子孙也予封官阶。公元14世纪,明太祖远征南方,哈勒后裔哈八士率领的这支伊斯兰军调至南方,赐姓为翦。公元1372年,明太祖又封翦八士为镇南定国将军。并镇守今沅陵、辰溪、常德等地。1389年翦八土卒于军中。其子曾带兵出征广西、贵州等地,屡屡告捷。明成袒封翦八士之曾孙萌常黎为常德正卫指挥,并封田、领地,从此这支伊斯兰军队后裔在常德定居下来,延续至今。至今己有26代,六百余年的历史。该族有民族语言、文字,因长期与汉族杂居,除少数阿匐外,绝大多数已不会讲维语,通用汉语。有丰富的民间文学,民间艺术和手工艺品。目前保留的有《哈巴士的故事传说》、《八士与吐叶公主》、《翦姓的来历》等关于祖先的传说、故事。其妇女喜爱纺织、绣花、技艺细赋精湛。其信奉伊斯兰教,奉“阿拉”为唯一真主神。并有开斋节、古尔帮、圣经三大节日。这些活动都在清真寺进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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